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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工商联(总商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2007 年 9 月 21 日 三亚市工商联(总商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华全国工商联(总商会)章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会议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三亚市工商联(总商会)第五届执委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次执委会选举产生会长 1 名,副会长 15 名,秘书长 1 名,常委 32 名,执委 50 名。 四、根据中央和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三亚市工商联(总商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选举产生的工商联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委、执委,同时也是总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委、执委。实行一次选举,不单独作两次选举。 五、三亚市工商联(总商会)第五届执委会人选,经反复酝酿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会长人选由省委统部考察同意,副会长、秘书长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统战部共同考察,报经市委批准,现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选举分两个程序: 1 、大会选举采取等额无记名投票办法,由全体会员代表选举产生执委,执委候选人排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2 、接着召开五届执委第一次会议,选举采取举手表决办法,由执委选举产生第五届执委会常委、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常委、副会长候选人排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七、到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八、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有权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人的人数,不能超过被否决的候选人人数,否则为无效票。如表示弃权的,则不得另选他人,否则为无效票。 九、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反之,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有效赞成票数超过到会代表半数以上的候选人当选。 十一、选票说明: 1 、如赞成候选人,请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内不划任何符号; 2 、如不赞成候选人,在符号栏内划“×”; 3 、如另选他人,可在空白“姓名”栏内填写其姓名,在“符号”栏内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人数不得超过不赞成人数,否则为无效票; 4 、如弃权,在右边符号栏内划“○”。 十二、选举设总监票人 1 名,监票人 3 名,计票人 2 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全体代表举手表决通过后,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三、选举程序: 1 、会场设票箱 1 个。投票前;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无误后,总监票人、监票人首先投票,然后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2 、投票结束后,当众打开票箱,计票人员清点收回的票数,并由总监票人报告给大会执行主席。 3 、工作人员计票完毕,总监票人、监票人核准无误后,由总监票人将计票结果报告大会执行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十四、本选举办法(草案)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本次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大会主席团。选举时,如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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