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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大力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放开经营范围和管理限制。凡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非公有资本都可以进入。鼓励和推进民营企业参与电力、城镇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医疗、卫生、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社区服务、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等领域的投资。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 二、待遇平等,一视同仁。构建所有企业平等竞争的管理平台,保证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资经营中享受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同等待遇;充分尊重民营投资人的自主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投资人自主决定是否进行项目招标,依法进行建设。 三、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税收政策支持。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皆可按规定享受。非公有制企业其固定资产折旧、技术开发费、技术转让费,以及用于扶持、救济、赞助“希望工程”、“光彩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捐款,凡符合税前列支规定的,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四、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投资旅游服务行业。进一步丰富旅游城市的文化内涵,加大对发展旅游服务文化娱乐项目的扶持力度,创建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娱乐项目,多方位满足国内外游客的消费需求,做长具有良好市场扩张前景的旅游服务产业链。 五、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创办和投资民营科技企业。凡被认定民营科技企业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并列为市扶持发展基金的支持对象。 六、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涉及扶持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扶持农产品加工型民营企业的基地建设、科研开发、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质量标准和信息网络建设等,力使我市农产品深加工的升级,促进本地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升值。 七、鼓励发展外向型民营企业。大力支持和协助我市民营企业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拓展国内市场,扩大同外地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积极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的项目储备、宣传和推介等工作,有计划组织企业出岛出国参观考察学习及参与广交会、省冬交会等商务活动。 八、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非公有制经济人员的财产与人身安全。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卫生防疫、消防等执法监督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制定完善的各种服务承诺制度。查封、扣押、冻结、没收非公有制企业的财产、资金必须依法进行;不得干预非公有制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严肃查处损害非公有制企业的违法违纪行为。 九、优化融资环境,畅通融资渠道。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对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优质服务,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取得贷款创造条件。发改、财政、农业、商务、科技、工商联(总商会)等部门要积极协助非公有制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的项目扶持资金。 十、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立同业商会、行业协会等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强化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和自律调节作用,优化完善公共性服务平台,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全方位服务。 十一、支持市工商联(总商会)在引导非公制企业提高自身能力、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发挥作用。市工商联(总商会)作为本市经济类行业协会的联系、指导、服务部门,具体负责做好本市经济类行业协会和区、镇商会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等,牵头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十二、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表彰制度。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表彰大会,表彰当年诚实守法、全市上缴税收前 10 名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人,表彰当年全市吸纳安置就业前 10 名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人,表彰当年为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宣传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的优秀分子和先进事迹,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氛围。 十三、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和考察学习制度。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对全市企业经营管理进行教育培训,组织民营企业家到省外先进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考察学习,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家的自身素质,增强我市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应变力。 十四、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市政府办每季度牵头并由市工商联(总商会)等承办,组织市领导和市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沟通的座谈会、见面会等活动一次。同时,在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出台重大政策措施,召开经济工作会议等方面,要邀请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加。切实加强政企沟通,切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实现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突破。 全省有 50 家私营企业被评选为海南省 2005 年度诚信纳税非公有制企业并获表彰。其中,我市三亚天域实业有限公司、三亚鸿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三亚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亚兰海旅业投资有限公司、三亚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等五家私营企业获此殊荣。
三亚市总商会(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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